《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相关制度》解读
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重要政策解读办法〉的通知》(宣政办秘〔2014〕166号要求),现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如下解读方案: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办在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过程中,发现工程使用维管单位对涉及人防工程的维修、保养、监督等管理工作,以及涉及人防工程的建筑、结构、防护、通风等防护防化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的细则并不了解,导致很多工程使用人对工程的维管意识不强、维护管理不到位。为确保人防工程在平时服务民生的基础上,确保设备设施状态良好,保证工程战时效能,很有必要制定制度细则来优化我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本制度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岗位职责、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人防工程保护五项措施四部分组成。
一是明确了人防工程维管责任人及各使用监督主体的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确定了工程内部设施设备每年的维修保养次数,定期检查的内容。
三是突出工程的安全使用,提高各使用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四是提出严禁在工程内部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等保护措施。
对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及防护效能作出全方位制度要求。
四、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解读人:徐雁鸿
联系方式:0563-262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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