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771123842L/202402-00013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发文机关: | 市国动办 | 主体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发文字号: | 宣国动办〔2024〕3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宣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修改人防工程标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人防工程管理中心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2626708 |
索引号: | 11341700771123842L/202402-00013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
发文机关: | 市国动办 | ||
主体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
发文字号: | 宣国动办〔2024〕3 号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宣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修改人防工程标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人防工程管理中心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2626708 |
关于修改人防工程标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宣国动办〔2024〕3 号
各县(市、区)国动办,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人防标识设置,经研究,现对《关于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室内外标识的通知(宣人防〔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将《通知》“一、标识设置的种类”“2.室内标牌”中“‘设施标识’牌安装在人防工程内所有功能性房间门外明显易见处”修改为“设施标识’牌安装在人防工程内所有功能性房间门外明显易见处,室内标牌统一由黄牌白字更改为黄牌黑字,建设单位需在人防工程室内设施标识右下角增设二维码,用手机扫一扫功能可识别该设施功能”。
二、将《通知》附件《宣城市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技术规定》3.7条“图5 管理标识牌样式及尺寸”中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更改为《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车位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皖人防办〔2021〕20号)附件规定的新版标识,删除附录A、附录B。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室内外标识的通知(宣人防〔2019〕13号)》
2.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
3.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
宣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室内外标识的通知
宣人防〔2019〕13 号
各县(市、区)人防办,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人防工程室内外标识标牌设置,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识别和有效使用防护资源,利于战时、灾时人员疏散与掩蔽,提高人民群众防空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 01-2014)和《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统一全省人员掩蔽人防工程户外导向标识设置的通知》(皖人防办〔2011〕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一设置人防工程标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识设置的种类
1.室外标牌
人防工程室外设“口部标识”“管理标识”和“导引标识”三种标牌。“口部标识”牌安装在人防工程出入口外墙明显易见处;“管理标识”牌和“导引指示”牌安装在人防工程汽车坡道入口附近,按照“位置显著、指示清楚、便于维护”的原则进行设置。
2.室内标牌
人防工程室内设“设施标识”、“设备标识”两种标识标牌。“设施标识”牌安装在人防工程内所有功能性房间门外明显易见处,“设备标识” 牌(含永久式铭牌)由防护、防化设备安装单位根据国家人防办和省人防办有关标准和文件要求进行设置。
3.专属色带
人防工程配套的出入通道和室内墙体、柱体应涂刷色带进行标识。色带涂刷材料应为防霉涂料,颜色应为GB/T 18922-2008(颜色编码)1093 2.5YR6.5/9.6。同时色带应居中涂刷 “人防墙体,严禁破坏”、“人防车位、禁止买卖”等字样,颜色应为白色,当涂刷有障碍物时,应避开障碍物。
以上标识标牌及色带具体实施细则、内容及要求参见附件《宣城市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技术规定》。
二、标识设置的责任
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质量,认真落实人防工程室内外标识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施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和专属色带涂刷等工作,市、县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室内外标识的监督检查。
三、标识设置的要求
1.各在建人防工程项目标识工作应在人防工程竣工前完成,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将标识工作纳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各已投入使用人防工程标识建设根据具体情况逐步实施。
2.人防工程室内外标识适用于我市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及配套工程,指挥所等涉密工程不设置相关标识。
3.人防工程标识牌的制作规格和安装,专属色带的颜色和涂刷,要严格按照本通知附件的规定要求,不得随意更改,不得破坏人防防护、防化设施和设备,否则不予通过验收。
4.人防工程室内外标识将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和工程维护管理检查工作的内容,各人防工程维护使用管理单位要切实做好后期人防工程室内外标识保养、维修和更换工作。
5.为进一步提高人防工程整体观感效果,提升人防地坪防腐、防滑、耐磨等功能性,确保人防地下室干净整洁,建议人防工程区域地坪统一设置环氧地坪。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宣城市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技术规定
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宣城市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技术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范围内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标识,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识别和有效使用防护资源,利于战时、灾时人员疏散与掩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宣城市内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及配套工程的标识。
1.3 所有人防工程标识在安装时不得破坏各类人防工程设计规范中要求设置的防护措施。
1.4 人防工程标识分为:口部标识、管理标识、导引标识、设施标识、设备标识和色带。
第二章 口部标识
2.1 人防工程主、次要出入口和汽车出入口部应设置口部标识牌,人防工程地面入口处应设置户外指示牌。
2.2 口部标识牌、户外指示牌采用大于2 mm塑料板彩喷,黑色图形符号、边框、文字背面丝印。标识标牌的底色应为GB/T 18922-2008(颜色编码)1093 2.5YR 6.5/9.6,字体应为国标黑体。
2.3 口部标识牌安装在门框正上方墙面,汽车出入口设置大号标识牌,主、次要出入口设置中、小号标识牌。安装方式为不锈钢膨胀螺丝固定,不锈钢膨胀螺丝采用10 mm镜面广告钉装饰,打孔直径不小于6 mm,采用四孔固定安装。如门框附近有遮挡,则应将标牌位置调整至不受遮挡的醒目位置。口部标识牌样式、尺寸示例见图1。
图1 口部标识牌(小号:500×300mm,中号:700×450mm,大号:900×600mm)
2.4 户外指示牌安装应在人员掩蔽工程所在建设用地范围内,位于人防地下车库入口的小区道路一侧,指示牌的外缘距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避免来往车辆和人员的碰擦。户外指示牌样式、尺寸示例见图2。
图2 户外指示牌(尺寸:950×400mm)
2.5 户外指示牌立柱安装时应保持杆体垂直,其倾斜度不得大于立柱长度的0.5%,且不得向道路一侧倾斜。立柱与基础预埋件和指示牌的连接须使用规定的连接部件,连接部件的安装应牢固紧密。指示牌基础尺寸按照如下规定:
长×宽×高=400×400×400㎜;
基础采用C25混凝土;
承载标识面积<0.9㎡。
浇筑混凝土基础时,底部长度和宽度不应小于有关规定,混凝土必须振捣密实,同立柱连接的螺栓应拧上。基础的顶面标高与道路标高一致,基础周围填土必须夯实,基础表面应平整。混凝土基础浇筑后,应养护一周,达到一定强度后才能安装立柱。
第三章 管理标识
3.1 管理标识,包括《××人防工程示意图》、《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3个标识牌。
3.2 《××人防工程示意图》标识内容包括工程总平面图,人防工程平面示意图、人防工程各防护单元功能信息;《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标识牌内容见(附录A);《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标识牌内容见(附录B)。
3.3 管理标识牌材质为厚度不小于5 mm的双面亚克力板,背景颜色应为GB/T 18922-2008(颜色编码)1093 2.5YR 6.5/9.6,文字颜色应为黑色,字体为国标黑体。
3.4 标识牌采用不锈钢膨胀螺丝进行固定,采用四孔或六孔固定安装。不锈钢膨胀螺丝采用10 mm镜面广告钉装饰。安装示例见图3、图4。
图3 四孔固定安装示意图
图4 六孔固定安装示意图
3.5 标识安装位置与高度必须与其他已安装好的设备和标牌相协调,安装(打孔)位置应当避开各类管线。
3.6 管理标识平行悬挂,间隔宜小于50 mm,水平固定于人防工程主要出入口墙体的醒目位置,标牌下沿与地面距离最低处宜为1400 mm。次序由外向内为《×××人防工程平面图》、《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若悬挂空间有限,可自行调整位置,确保标识的观测效果。
3.7 管理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5。
图5 管理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
第四章 导引标识
4.1 导引标识,分为所处区域外部导引标识、口部导引标识、内部导引标识。
4.2 所处区域外部导引标识仅针对人员掩蔽和含有人员掩蔽防护单元工程,包括出入口外部的标识牌和指示牌、地面一层电梯间或楼梯厅入口指示牌。
安装方式为不锈钢膨胀螺丝固定,不锈钢膨胀螺丝采用10 mm镜面广告钉装饰,打孔直径不小于6 mm,采用四孔固定安装。
标识牌安装位置与高度必须与其它已安装的标牌位置协调好,不能对其他已安装标牌造成遮挡、损坏,也不能影响本标识牌的指示与观测效果。
4.3 在通往人防工程的地面一层楼梯间或电梯厅入口处,应设置人防工程导引标识牌。标识牌安装在地面一层楼梯间或电梯厅入口处附近一侧墙面醒目位置,安装方式为不锈钢膨胀螺丝固定,不锈钢膨胀螺丝采用10 mm镜面广告钉装饰,打孔直径不小于6 mm,采用四孔固定安装。材质为2 mm不锈钢面板折边,表面彩喷。标题字体为国标黑体,字高50 mm,正文字体为微软雅黑,正文字高10 mm,右侧标注字体为微软雅黑,字高30 mm。本楼栋地下能直通人防工程的导引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8。本楼栋地下不能直通人防工程的导引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6。
图6 人员掩蔽工程导引图
4.4 口部导引标识包括主、次要出入口口部标识牌。
标识牌采用厚度不小于5 mm的双面亚克力板,黑色图形符号、边框、文字背面丝印。标识标牌的底色应为GB/T 18922-2008(颜色编码)1093 2.5YR 6.5/9.6,字体应为国标黑体。
安装在门框右侧墙面,安装方式为不锈钢膨胀螺丝固定,不锈钢膨胀螺丝采用10 mm镜面广告钉装饰,打孔直径不小于6 mm,采用四孔固定安装。如门框附近有遮挡,则应将标牌位置调整至不受遮挡的醒目位置。标识牌样式、尺寸示例及安装示例见图7、图8。
图7 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8安装示例
4.5 人防工程配套的出入通道和人防室内墙体应涂刷色带进行标识。室内围护面积大于等于200 m2时,墙体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9。应居中涂刷一条“人防墙体,严禁破坏”、“人防车位、禁止买卖”及部分指引标识等字样,字体应为国标黑体,高度宜为500 mm,颜色应为白色,当涂刷有障碍物时,应避开障碍物。色带涂刷材料应为防霉涂料,颜色应为GB/T 18922-2008(颜色编码)1093 2.5YR6.5/9.6。
图9 人防区域墙体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色带中间应刷标识(字体高度为500)
4.6 人防区域柱体标识应涂刷色带,当涂刷有障碍物时,应避开障碍物。色带涂刷材料应为防霉涂料,颜色应为GB/T 18922-2008(颜色编码)1093 2.5YR6.5/9.6。柱体标识及尺寸示例见图10。
第五章 设施标识
5.1 人防工程内,所有功能间均应设置功能间标牌。
5.2 扩散室、脱衣室、淋浴室、检查穿衣室、简易洗消间、滤毒室、集气室、战时进风机房、战时排风机房、防化通信值班室、防化器材室、配电室、储油间、移动电站、固定电站、战时干厕、盥洗室、战时水箱间、战时封堵口、平战转换物资储藏间功能间标识标牌设置,见附录C。其他功能间标牌参照上述标牌制作安装。
5.3 功能间标牌应采用厚度不小于5 mm的双面亚克力板,黑色图形符号、边框、文字背面丝印。标识标牌的底色应为GB/T 18922-2008(颜色编码)1093 2.5YR 6.5/9.6,字体为国标黑体,字母为Times New Roman字体,工程内公共场所及相关设施标志牌应符合GB/T 20501.2 的有关规定。
5.4 功能间标牌需安装在门框附近,安装方式为不锈钢膨胀螺丝固定,不锈钢膨胀螺丝采用10 mm镜面广告钉装饰,打孔直径不小于6 mm,采用四孔固定安装。如门框附近有遮挡,则应将标牌位置调整至不受遮挡的醒目位置。标识牌样式、尺寸示例及安装示例见图11、12。
图11 功能间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12 功能间标识牌安装示例
第六章 设备标识
6.1 人防工程内部设备应按国家和省人防办有关规定,由生产(或制作)单位安装铭牌,其着色和标识参照《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01-2014)执行。
附录A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
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以及档案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要明确维护管理的任务和内容,做到任务明确、权责清晰;管理档案健全,检查维护到位。
二、保持人防工程结构完整、完好,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原结构布局,不得擅自在人防工程的顶板和防护墙体打洞穿孔,不得破坏人防墙 体,不得在人防区域或口部堆放杂物。
三、保持人防工程内防护密闭设施启闭灵活、密闭可靠,金属、橡胶制品无锈蚀损坏。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及防爆悬板活门的轴承或手柄,每年至少应注一次黄油,每月至少开启1~2次,做好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平时维护工作,防止其变形下垂;平战转换构件,战时设备应妥善保管和按时维护。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及防爆悬板活门每年应刷一次防锈漆。
四、保持人防工程内通风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启闭灵活,不得擅自拆改。滤、排风机房和滤毒室应保持干净整洁,风机每年至少应注一次机油或黄油,风机每周至少应开启运转1~2次,机械通风设施每年应刷一次防锈漆。
五、保持人防工程内给排水设施设备完好运转正常,不得擅自拆卸。顶板、墙板、底板如有渗漏,要及时修补,保持地面整洁干净。
附 录 B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
一、地下室内墙上涂有橙黄色带区域均为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区域,人防工程区域内的停车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不得出售(让)使用权,不得附赠,但可以实行租赁经营,并应向承租人出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原件,租赁期不得超过三年。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破坏人防工程墙体;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不得危害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不得擅自改变其平时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和装修的,使用单位应当将其改造或装修的原因及方案报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三、对人防工程内部的防护防化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检查中遇到问题要立即上报人防主管部门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备案,建立完善的工程档案制度以备后查。
四、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应熟悉人防工程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防护效能受损的由使用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检查不合格的人防工程应停业整改,直至合格,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使用管理单位承担。
附录C
功能间标识标牌示例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