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国动办> 回应关切> 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700771123842L/202410-0001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防
名称: 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知识100问(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28
索引号: 11341700771123842L/202410-0001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防
名称: 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知识100问(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28
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知识100问(二)
发布时间:2024-10-28 08:32 来源:宣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防动员的管理机制是什么?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制定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实施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的议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和国家主席发布的动员令,组织国防动员的实施。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贯彻和执行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应当根据上级下达的国防动员任务,组织本行政区域国防动员的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


国防动员令是如何发布的?

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