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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08-28 09:21 信息来源:宣城市国防动员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的地方政策规定和人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并监督检查,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群众防空队伍建设与训练工作。

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和管理;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协调、监督、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畅通。

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参与指导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和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积极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平战结合,承担政府赋予的抢险救灾工作,整合人防战备资源,为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服务。

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年度预、决算,对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防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综合协调。

承办市政府、军分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职责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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