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宣城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正式印发,在全市全面推进实施。
今年以来,为破解人防工程“建管用”难题,保证人防工程战备功能,落实全省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宣城市针对人防工程产权归属不明确、维护管理不到位的现状,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将结建人防工程产权归属国有的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方案、明晰人防工程产权归属、开展人防工程产权登记、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规范人防工程资产经营管理、探索人防投融资改革路径等。
在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元年,宣城市开展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是解决好当前人防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人防工程深度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宣城市国动办将联合自然资源规划、住建以及市城建集团等,以产权登记为重点,由易及难、稳妥推进,逐步开展人防工程产权登记,加快推进人防工程产权改革举措落地落实,确保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更高效地发挥人防工程平时使用作用,盘活人防资产,为经济社会和群众生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