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李** | 浏览量 | 8175 | 问题类型 | 举报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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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西林名都三期下面的人防车位开发商只卖不租 | ||||||
信件内容 | 举报:西林名都三期下面的人防车位开发商回复不出租,要么就要业主去买,不买的话那个地下车库我们业主还下不去,但是人防车位买卖是不合法的,且人防车位没有产权证,开发商这种只卖不租的做法合理吗,而且我看他们后台显示,已经有很多人防车位都卖出去了,这种事,政府是不是要出面管一下 | ||||||
来信时间 | 2024-07-05 16:50 |
回复时间 | 2024-07-08 09: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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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国动办 | ||||||
回复内容 |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4-07-08 09:09:20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4-07-08 1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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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国动办 | ||||||
回复内容 |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市长信箱办公室: 受理编号为SZXX【2024】446号市长信箱举报件悉。关于来信人反映西林名都三期人防车位开发商只卖不租问题,现回复如下: 1.根据《安徽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人防工程属国防设施。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应当坚持有偿使用、用管结合原则,在确保战时防护效能和平战转换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该小区人防工程已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具备出租条件。 2.人防车位不得出售(让),但可以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的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3.经与西林名都三期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小区人防车位无出售行为,目前以租赁20年为主,若业主有短期租赁需求可协商解决。
宣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